关于举办湖北文理学院第二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2-20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搭建辅导员经验交流和素质提升平台,结合第三届湖北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通知精神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由学工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学院组织,推荐一名辅导员参加学校决赛;决赛由学工处、校团委组织,学校从获奖选手中择优推荐参加湖北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二、比赛时间

初赛:2月24日—3月9日(学院安排)

决赛:3月11日

三、比赛内容与形式

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初赛共设置四项比赛内容:自我介绍与工作展示;主题班会;案例分析;博文写作。决赛设置在初赛基础上增加基础知识测试、主题演讲、谈心谈话项目。具体参照湖北省第三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一)自我介绍与工作展示

1、比赛内容

辅以多媒体工具,参赛选手对个人情况和特色工作进行介绍,展示辅导员的形象、个人风格和工作业绩。

2、比赛方式

采用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测试。参赛选手对个人情况和特色工作进行介绍与展示。如需道具请自备。限时3分钟。

(二)主题班会

1、比赛内容

主题班会由策划书评审、现场组织实施两个环节组成。其中策划书评审环节占总成绩的20%,现场组织实施环节占总成绩的80%。

2、主题设计

参赛选手自行设计班会主题,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目的明确,突出实效性,理论性,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易于学生理解和接受。要求班会主题立意具体化,能解决实际问题。

3、比赛方式

参赛选手赛前按规定提交主题班会策划书,专家评委现场评比。主要考察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策划书的具体要求为:封皮注明参赛选手单位、姓名、主题班会名称等;正文统一为宋体4号字;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二份。)

(三)案例分析

1、比赛内容

综合应用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生涯规划、事务管理等辅导员工作技能,对现实工作中发生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解决。

2、比赛方式

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测试。现场抽题,准备时间5分钟,回答问题时,参赛选手根据题目要求,从案例背景、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实施办法、经验启示等方面进行分析阐述,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限时5分钟。

(四)博文写作

1、比赛内容

比赛题目涵盖社会热点、校园文化热点、学生工作重点、班级建设难点等方面。参赛选手根据抽取的题目进行微博撰写与发布。题材不限,消息、评论、散文、微语均可。字数限140字以内。博文内容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文章。

2、比赛方式

采用闭卷的方法进行测试。参赛选手根据随机抽取的题目,主要考察辅导员运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与技巧。限时30分钟。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

“主题班会策划书”一式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月10日前报送至学工处。

(二)表彰与奖励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好比赛和日常工作,积极动员辅导员参与比赛,熟悉比赛相关环节,做好比赛项目的准备工作。

2、各学院将本院比赛安排的时间、地点于2月24日前报学工处李容处,学工处将组织人员观摩,并于3月10前报送本院参加决赛辅导员名单。(若学院只有一名辅导员,直接参加决赛,但须按要求和比赛规则在本学院进行演练一次);

3、各学院要将本院比赛安排和比赛过程的照片资料做为本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档案资料存档。

附:第三届湖北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通知

湖北文理学院学工部(处)·团委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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