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评优评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3届毕业生评优评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全体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及奖项

依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政发学201710号)、《湖北文理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校政发学〔20179号)本次评优评模奖项包括优秀毕业生(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创新创业奖学金、卧龙英才奖学金。

、评选方式、程序及时间

学生申报(4月17日-4月26日)

本次评优评模工作采用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方式申报人登陆湖北文理学院学生事务系统(登陆链接http://ehall.hbuas.edu.cn),依据评选条件,学生如实申报内容,上传支撑材料图片包括获奖证书原件、专利证书原件、发表杂志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具体申报流程详见《2023届毕业生评优评模网上申报学生使用手册》附件2

(二)二级学院评审

5月9日前,二级学院完成网上审核评审公示工作,并将以下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0902@hbuas.edu.cn

1.2023届毕业生评优评申报名单(附件3)

2.2023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获奖情况信息表论文、创造发明类(附件4);

3.2023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获奖情况信息表学科竞赛类(附件5

4.2023届毕业生卧龙英才奖学金获奖情况信息表(附件6

(三)学校审定、表彰

1.学工处汇总核查材料,拟定初审名单,提交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学校对审定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卧龙英才奖学金仅限于2022年9月1日以来取得的成果。

2.申报创新创业奖学金中学科竞赛的成果仅限学校最新修订的《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A、B类项目库》(附件7、8)指定的赛事。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超星期刊、维普资讯网、龙源期刊网等网站上能检索到。

3.多人合作成果其奖学金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为我校非毕业年级在校生,在下半年评优评模时再申报;第一作者为我校教师的,不予申报。

4.团队获奖的,在2023届毕业生评优评申报名单(附件3)需将所有参赛学生名单列出。

、工作要求

1.严格评选程序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程序、评审条件、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在毕业生中广泛宣传,确保每个毕业生知晓评优评模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指导学生准确填写各类评选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选工作严格评选条件认真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调查,依法依规处理。

2.做好公示工作。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公示,公示材料附件3、4、5、6)必须以纸质文件形式在本单位部门内醒目位置公示,同时在本单位部门网站主页相关学生组织、学生事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要加强学生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措施,严禁泄露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联系电话、家庭成员信息等)。

3.加强教育引导。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把本次评优评模工作作为毕业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评优评模全过程,加强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要组织开展表彰活动,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引导学生积极进取、全面发展。

 

 

附件1:2023届毕业生评优评模比例及名额分配

附件2:2023届毕业生评优评模网上申报学生使用手册                      

附件3:2023届毕业生评优评模申报名单

附件4:2023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获奖情况信息表论文、创造发明类

附件52023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获奖情况信息表学科竞赛类

附件62023届毕业生卧龙英才奖学金获奖情况信息表    

附件7:关于公布2022年度A类学科竞赛项目”的通知附件8:关于公布2022年度B类学科竞赛项目”的通知

 

 

 

湖北文理学院学工处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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