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专科生评优评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15 点击数:

湖北文理学院学工处

学工字〔202443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专科生评优评模

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校2023-2024学年度学生评优评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依据

本次评优评奖项项目包括优良学风班、优秀学生社团、文明班级、文明寝室、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列和金额详见附件1)、创新创业奖学金、卧龙英才奖学金。评选依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政发学201710号)、《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校政发学〔2017〕8号)、《湖北文理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校政发学〔2017〕9号)。

、评选方式、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或集体申报(10月17日-10月23日)

个人或集体根据评优评奖条件,填写相关申报表,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其中:

1.申报校长奖学金、优良学风班、优秀学生社团、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的,将申报文本直接提交所属二级学院。

2.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的,将申报表(附件2),提交班级评优评奖工作小组。

3.申报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卧龙英才奖学金的,直接将支撑材料原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刊登论文或作品的杂志和报刊、著作等)提交所属二级学院。

4.校级团学组织和学校机关职能部门聘用的学生干部,由相关部门按实际学生干部总数的30%推荐优秀学生干部,10月23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13)PDF版和excel表于发至校团委电子邮箱gqtwyh_hbuas@hbuas.edu.cn。校团委汇总审核后反馈给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该类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二级学院表彰名额。

(二)班级组织评审推荐(10月24日-10月27日

班级成立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对三好学生、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评审推荐,并将申报表和推荐名单报所属二级学院。

(三)二级学院评审、公示

1.10月27日前,各院将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卧龙英才奖学金的材料申报表(附件8、9、10)和支撑材料原件报学工处(104办公室)审核

2.10月30日前,二级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对校长奖学金、优良学风班、优秀学生社团、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拟定推荐名单,并将拟推荐的申报文本PDF电子版(附件3、4、5、6、7)打包以学院名称命名发至学工处虞晓勤老师电子邮箱(550201868@qq.com)。其中:

(1)校长奖学金推荐数不超过2个;

(2)优良学风班和文明班级推荐数总计不超过本院参评班级数的40%;

(3)优秀学生社团推荐数不超过2个(不含校级学生社团);

(4)文明寝室推荐数不超过本院参评寝室数的10%,寝室成员为不同学院的,由寝室长向所属学院申报。

4.11月4日前,二级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对三好学生、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评定,公示(不少于3日)无异议后将汇总表电子档(附件11、12)发至虞晓勤老师电子邮箱(550201868@qq.com),申请表各院自行保存留档。

(四)学校审定、表彰

1.学工处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校长奖学金、优良学风班进行评审,拟定初审名单。校团委对优秀学生社团进行评审,拟定初审名单。学工处对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创新创业奖学金、卧龙英才奖学金进行评定,拟定初审名单和获奖金额。

2.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优评奖名单,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三、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卧龙英才奖学金的,仅限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之间取得的成果。

2.申报创新创业奖学金的成果,学科竞赛仅限学校指定的赛事,其中: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月25日间的赛事,依据学校2023年公布的项目执行;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8月31日间的赛事,依据学校2024年公布的项目执行。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超星期刊、维普资讯网、龙源期刊网等网站上能检索到。

3.多人合作的成果,奖学金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为我校教师的,不予申报。团队获奖的,在评优评申报名单需将所有参赛学生名单列出,非本院的学生,还需标注学院名称。

、工作要求

1.严格评选程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程序、评审条件、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在生中广泛宣传,确保每个学生知晓评优评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指导学生准确填写各类评选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选工作严格评选条件认真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调查,依法依规处理。

2.做好公示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公示工作,公示内容仅限学号、姓名、表彰类型,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联系方式、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

3.加强教育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本次评优评奖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要组织开展表彰活动,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干工作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引导学生积极进取、全面发展。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及金额分配表

2.2023-2024学年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奖学金)申报表

3.2023-2024学年度校长奖学金个人申报文本

4.2023-2024学年度校长奖学金团队申报文本

5.2023-2024学年度优良学风班(文明班级)申报文本

6.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社团申报文本

7.2023-2024学年度文明寝室申报表

8.2023-2024学年度卧龙英才奖学金申报表

9.2023-2024学年度创新创业奖学金论文、文艺作品、创造发明类申报表

10.2023-2024学年度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科竞赛类申报表

11.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12.2023-2024学年度评优评模申报名单

13.2023-2024学年度校级团学组织和学校机关职能部门聘用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学 工 处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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