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24〕34号 关于聘任高锡燕等同志为2024-2025学年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06 点击数:

关于聘任高锡燕等同志为2024-2025学年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二级学院推荐,学工处审定,同意聘任:

高锡燕同志为机械工程学院心理辅导员;

张诗媛同志为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心理辅导员;

张萍同志为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心理辅导员;

翁翔鹤同志为医学部心理辅导员;

郝若曦同志为经济管理学院心理辅导员;

尚宇航同志为计算机工程学院心理辅导员;

王许达同志为教师教育学院心理辅导员;

张迎同志为美术学院心理辅导员;

包静同志为食品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心理辅导员;

徐佳同志为数学与统计学院心理辅导员;

王梦淇同志为体育学院心理辅导员;

陈可同志为外国语学院心理辅导员;

陆平涛同志为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心理辅导员;

许晨露同志为文学与传媒学院心理辅导员;

廖星铭同志为音乐与舞蹈学院心理辅导员;

刘珍同志为政法学院心理辅导员;

李雨萌同志为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心理辅导员;

肖雅歆同志为国际教育学院心理辅导员;

黄河同志为创新创业学院心理辅导员。

心理辅导员为期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工作职责详见《关于各二级学院选配心理辅导员的通知》(学工字〔2021〕25号)。

                        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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