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2025学年校内
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资助育人的作用,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促进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政发学〔2017〕17号),现就2024-2025学年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1.合理设岗。固定岗位是指持续2个月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以及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用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需要合理设岗。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主要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实验室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
2.工学兼顾。学生参加固定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学生应妥善处理好勤工助学和学习的关系,不能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每个学生原则上不能同时参加2个及以上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
3.安全健康。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
二、申报和审批程序
1.各二级学院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数不多于5个,机关部门原则上不突破上学年勤工助学的岗位数。
2.用工单位于2024年9月6日前将《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报资助中心。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性质、工作量等,科学合理确定勤工助学岗位。要加强与二级学院的沟通,全方面了解学生基本情况,确保学生符合勤工助学岗工作要求
2.用人单位要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岗位培训、文明安全纪律教育管理和每月工作情况考核,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校内固定岗勤工助学经费考核发放单》(附件3)报资助中心。
3.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关注关心关爱学生,协同二级学院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培养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附件:
1.湖北文理学院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2.湖北文理学院学生校内固定岗勤工助学经费发放单
学工处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