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外住宿学生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09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全省秋季学期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9月28日召开的安全稳定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将于近期对在外住宿学生开展一次拉网式、全面清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查时间

10月9日-10月18日

二、清查对象

在外住宿学生

三、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专班。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以学院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各年级辅导员和主要学生干部为成员的在外住宿学生清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在外住宿的清查工作。学工处负责本次清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2、全面清理排查。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要求,重点对三类情况开展排查,一是未经学校批准在外住宿学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搬回宿舍。二是办理在外住宿手续未签订安全承诺书或家长未陪读的学生。三是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调整住宿的学生。各学院要以本次清理为契机,通过深入学生寝室走访和调查,准确掌握学生在公寓住宿的详细情况和思想动态,积极处置和报告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并在10月20日前将排查情况报学工处备查,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学工处将联合保卫处和后勤集团对各学院在外住宿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本次排查工作落地落实。

3、加强教育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对在外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通过定期走访、电话联络等多种方式准确掌握和了解在外住宿学生的思想动态,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置。

学工处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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