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早、晚自习值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06 点击数:

全体政工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三早一晚”管理规定》,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早自习值班。专职辅导员在每个工作日早7:00-8:00,必须进入教学楼检查学生自习和上课情况,特别是对7:50以后进教学楼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二、晚自习值班。每个工作日晚上19:00,各学院值班人员应对学生晚自习教室和学生寝室进行检查。19:00-21:00时间段,学生寝室严禁打游戏。

三、早、晚自习值班考勤实行指纹考勤管理。考勤地点南区在4号宿舍楼101房间旁、7号教学楼门厅外,北区在6号教学楼自动售货机后、8号教学楼门厅内、17号宿舍楼门厅内,每日值班人员在早7:00-8:00,晚20:00后到以上地点进行指纹考勤。考勤情况作为辅导员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之一。

四、每日值班的政工人员要深入学生,用心了解学生,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指导学生开展各项学习活动。未婚辅导员应在校住宿,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各学院副书记和学工处要进行检查并做好指导工作。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政工人员早、晚自习值班安排表

附件2:湖北文理学院政工人员联系方式

学工处

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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