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
根据校办发综〔2013〕16号文件通知,今年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9日至21日。为了加强中秋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放假期间,禁止以学院、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等名义组织学生假期外出旅游,不提倡学生参与规模性外出旅游。
2、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留宿外来人员和私自在外住宿,切实注意人身、财产、交通和生命安全,注意防火、防盗。教育学生提高防骗的警惕性,严防在出行、电话联络、网上联系等方面被不法分子蒙骗。
3、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坚持假期末9月21日晚的点到制度,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并于22日上午10点前将学生到校情况报学工处教育管理科。
二、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1、合理安排好假期在校学生的学习、休息和娱乐活动。各学院结合实际,对不能回家过节的同学组织活动或慰问,适当开放实验室、资料室、电脑室和活动室,安排适当的小规模文体活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娱乐条件。
2、做好新生军训期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新生辅导员要关注新生思想动态,无正当理由,须坚持军事训练,做好军训期间考勤管理工作。
3、各学院安排好人员安全值班。放假期间值班干部要深入学生中去,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学生安全、学习、生活等各种情况,政工人员要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通畅,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和上报。
学工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