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创业新星”和申请入驻校内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0-28 点击数:

  • 学工字〔2015〕 54 号

    关于评选“创业新星”和申请入驻校内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各学院:

    为树立校园创业典型,激励在校学生积极投身创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创业氛围,学工处将评选2015年“创业新星”评选活动及本学期校内创业基地入驻申请。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将为“创业新星”的创业项目以及申请入驻通过的创业团队提供便利的办公场所、创业指导和创业优惠政策落实的绿色通道指引。现将本次活动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 校园创业新星

    (一)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创业新星”评选条件及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申请条件》

    (二)评选人数

    10名

    (三) 奖励及扶持办法

    对选拔出来的学生及其创业项目,大学生创业园将整合校内外各项创业指导、帮扶资源,给予扶持:

    1、授予“湖北文理学院创业新星”称号,并优先入住湖北文理学院创业(孵化)基地;

    2、在校创业期间,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可提供湖北文理学院创业(孵化)基地的免费办公场所及各项免费创业培训服务,入驻半年经考核优秀的有机会获得我校创业补贴,毕业后,有机会推荐到校外创业园孵化。

    二、校内创业基地入驻申请

    (一)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创业新星”评选条件及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申请条件》

    (二)奖励及扶持办法

    项目团队根据自身需求,可申请项目入驻(提供固定、免费的办公场所和指导、政策服务):

    1、政策咨询,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或通过专家库为入驻项目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2.对接省级孵化基地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项目,申领场地补贴、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

    3.帮助入驻项目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申请时请注明申请入驻。

    三、申请时间

    2015年10月22日—10月30日

    四、评选程序

    请各学院积极宣传,发动有意向的学生积极报名。各学院要认真指导学生填写《“创业新星”评选及校内创业基地入驻申请初审表》,学院审批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15年10月30日下午17:30前,发电子版至1853411487@qq.com,纸质版交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业园103管理办公室。

    咨询联系电话:18772102803 李云业

    附件:1、《“校园创业新星”评选条件及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申请条件》

    2、《“校园创业新星”及校内创业基地入驻申请初审表》

    学工处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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