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生评优评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2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16届毕业生评优评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依据《湖北文理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试行)》(校政发学[2013]10号)评定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

2、依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政发学[2013]9号)相关要求,评定毕业生单项奖学金。

二、时间安排

1、5月9日前将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评优申报材料报学工处(2016届毕业生评优比例见附件1)。

2、5月16日前将毕业生单项奖学金申报材料报学工处。

3、学工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名单,进行表彰。

三、申报材料

1、2016届毕业生评优申报名单(附件2)(需提供电子和纸质材料);

2、2016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获奖情况信息表(附件3);(需提供电子和纸质材料);

3、2016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申报名单(附件4)(需提供电子和纸质材料);

4、单项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取研究生证明(考研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官方网站可查录取名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及双学位认证证明。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毕业生评优评模工作。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各学院要结合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工作情况和获奖情况,由班委会、班主任、辅导员推荐,学院进行严格考核。评选优秀毕业生时要重点考察其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的突出表现或特殊贡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

2、单项奖学金的评选,要严格按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和程序开展。各学院要全面了解毕业生获奖励情况,包括学生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获得专利、各类竞赛获奖等;要严格按照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要求、奖励金额做好统计;要审核证书原件,填写2016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获奖情况信息表。

3、做好毕业生评优评模公示工作。各学院的评优评模材料必须以纸质文稿在学院内醒目位置公示,同时在各学院网页和各班级群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左右。

附件1:2016届毕业生评优比例

附件2:2016届毕业生评优申报名单

附件3:2016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获奖情况信息表

附件4:2016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申报名单

学工处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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