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学工处
学工字【2020】32 号
关于继续开展2020级学生早操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引导学生树立爱读书、爱锻炼、爱公益的理念和行动自觉,增强学生体质和身心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经研究,决定在2020级学生中继续开展做早操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2020级全体学生
二、活动时间
7:00—7:10 (每周一早操时间提前10分钟)
三、活动安排和活动地点
具体时间 |
参加学院 |
活动地点 |
备注 |
每周一、三、五 |
体育学院、音乐学院、外国语学院(男生) |
南区运动场 |
场地划分由校学生会体育部负责落实 |
经管学院、教育学院、数统学院、交通学院、食化学院、机械学院、外国语学院(女生) |
北区运动场 |
每周二、四、六 |
美术学院、政法学院(男生) |
南区运动场 |
物电学院、计算机学院、医学院、文传学院、土建学院、资环学院、政法学院(女生) |
北区运动场 |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早操活动,切实做好活动组织工作,安排辅导员具体负责,保障早操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
2、严格考勤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严肃早操纪律,强化考勤管理,对无故不参与早操活动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确保活动实效。
学 工 处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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