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北省高校辅导员专项奖励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2014]8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会议研究讨论、学校辅导员专项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定了《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辅导员专项奖励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对该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15日,对此方案有异议的,请于10月15日16:00前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实名)向学工处反映。
邮箱地址:10902@hbuas.edu.cn
联系方式:0710-3590016
办公地址:慧园104办公室
学工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