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4年“创青春 精彩在沃”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3-2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2013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向2013年全球创业周中国站活动组委会专门致贺信,特别强调了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全社会都应当重视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在原有“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团中央对大赛全面升级,更名为“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2014年9月将在我省举办首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为做好此次大赛,湖北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工商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学联决定, 2014年5月举办“创青春 精彩在沃”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为做好此次大赛的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5月

三、比赛内容

大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个主体赛和MBA、移动互联网创业等2个专项赛。

四、推进步骤

按照全国大赛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本次大赛分校级选拔、全省复赛、全省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

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公益创业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2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9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50分,上报至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MBA、移动互联网创业等2个专项赛,竞赛成绩不计入总分,奖项单独设立。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主体赛事,不得参加多个主体赛事。

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竞赛安排

(一)报名及准备阶段(3月20日—4月10日)

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要求学生以个人或小组竞赛的形式参赛。除MBA专项赛我院不能参加外,其他赛事各学院每项至少一名学生或一个团队参加。

各参赛队组队完成后,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本院参赛团队名单报创业中心敖四老师,办公地点: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导师办公室,电话:0710-3592968,13986376862,QQ:474034152。

(二)校级选拔阶段

创业中心通知报名学生集中展示项目,将于4月15日前确定我校参赛作品,并将优秀作品推荐至湖北省参加全省决赛。

(三)省级比赛阶段

湖北省团委将于4月下旬进行高校参赛作品的复赛评审,于5月组织全省决赛。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青春”湖北大学生创业大赛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创业大赛,也是展示我校教学改革成果,彰显我校学生工作特色,提升我校整体形象的大好机会,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健全机制,加强指导。各学院要在总结以往“挑战杯”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参照赛事具体规则,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积极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吸引更多学生参与,推动活动深入发展;要整合学院学科特点,发挥优势资源,积极发掘有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项目,优化参赛团队组合,加强项目辅导和培育,切实提高参赛作品的核心竞争力。

4、珍惜机会,积极参与。“创青春”湖北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锻炼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尤其是就业能力与创业能力的有效平台。因此,广大同学要珍惜机会,踊跃参与,争创佳绩。

附件1. 2014年“创青春•精彩在沃”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有关事项说明.doc

2.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赛事安排方案.doc

3. 创业实践挑战赛赛事安排方案.doc

4. 公益创业赛赛事安排方案.doc

5. 移动互联网创业赛赛事安排方案.doc

6.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doc

7. 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项目申报表.doc

8. 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doc

9. 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参赛项目申报表.doc

湖北文理学院学工处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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