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下学期文明督查
值班工作的通知
学工字[2024]5号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加强学生文明修身教育,提升学生文明素养,进一步推动“四严”落地落实,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本年度继续在全校教学楼推行校园文明督察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地点及责任单位
1、北区教学楼门前。责任单位详见《北区文明督查岗各学院值班安排表》;
2、南区教学楼门前。责任单位详见《南区文明督查岗各学院值班安排表》;
3、工科楼入口。责任单位: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三个学院按照周次轮值);
4、医学院教学楼入口。责任单位:医学院。
二、值班内容和要求
1、值班时间为早上7:30-8:00(现按夏季作息时间执行,待学校调整为冬季作息时间后值班时间顺延20分钟)。
2、值班人员要按照学校划定的责任区,按时到岗,引导、督促、提醒广大同学按时进教室,杜绝迟到和食物进教室等不文明现象。
3、学工处为值班人员配发了“请勿将食物带进教室”标识牌和文明督查温馨小广播。请各院自行录音,播放时间及内容为:7:30—7:45 时间段,播放“请勿将食物带进教室,谢谢您的配合”; 7:45-8:00时间段,播放“上课时间到了,请同学们加快脚步” 。
4、文明督查岗至少安排四名学生值班,要求学生着装整齐,佩戴文明督查红袖箍,学生党员要求佩带党徽;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文明督查岗的值班工作并加强对值班学生的指导培训工作,确保人员准时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学工部(处)
2024年2月25日
附一:
北区文明督查岗各学院值班安排表
教学楼 |
值班地点 |
值班学院 |
周 次 |
备注 |
N1 |
教学楼正门 |
物电学院 |
第1-18周 |
|
N2 |
教学楼正门 |
资环学院 |
第1-18周 |
|
N3 |
教学楼正门 |
食化学院 |
第1-18周 |
|
N4 |
教学楼正门 |
国旗护卫队 |
第1周 |
|
经管学院 |
第2-18周 |
|
N5 |
教学楼正门 |
计算机学院 |
第1-18周 |
|
N6 |
教学楼正门 |
国旗护卫队 |
第1周 |
|
数统学院 |
第2-18周 |
|
N8 |
教学楼正门 |
教育学院 |
第1-18周 |
|
教学楼侧门 |
文传学院 |
第1-18周 |
|
附件二:
南区文明督查岗各学院值班安排表
S3 |
教学楼正门 |
音乐学院 |
第1-9周 |
|
体育学院 |
第10-18周 |
|
S4 |
教学楼正门 |
外语学院 |
第1-18周 |
|
S5 |
教学楼正门 |
美术学院 |
第1-18周 |
|
S7 |
教学楼正门 |
国旗护卫队 |
第1周 |
|
音乐学院 |
第2-4周 |
|
体育学院 |
第5-7周 |
|
美术学院 |
第8-10周 |
|
外国语学院 |
第11-13周 |
|
政法学院 |
第14-17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