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21】8号 关于做好4月份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31 点击数:

湖北文理学院学工处

学工字20218


关于做好4月份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和《2021年学生工作要点》,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就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基础管理工作

1、加强春季疫情防控下学生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加强基础管理;二是抓好专项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严禁组织、参与未经学校审批的集体出游严管意识形态领域;进一步教育引导大学生抵制不良校园贷,预防电信诈骗;三是做好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学生安全教育“五项制度”和“五条禁令”;四是继续加强学生日常规范管理,落细落实“四严禁、四严格”措施。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是成立湖北文理学院网络育人工作室,强化网络育人队伍建设,健全校院两级网络育人体制机制;二是各学院要结合学院特色,围绕人才培养,统筹推进“337育人工程”、“隆中山下党旗飘工程”、“隆中诸葛读书工程”、“五个校园”建设工程等;三是各学院要建立劳动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增强学生劳动观念和艰苦奋斗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四是制定《湖北文理学院学生荣誉体系》;五是加强学生基层党组织建设,凸显学生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协同做好党代会学生代表的推选、资格审查工作,为党代会的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3.做好毕业生工作。一是启动2021届毕业生评优评模工作有关要求另行发文通知二是开展《2021届毕业生优秀事迹读本》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学院在4月之前将毕业生的优秀事迹及典型材料报张煦春老师,要求提交各类先进人物每院不少于4人,学工处汇总后将编印成册;三是二级学院自筹材料,制作毕业生纪念册;四是开展毕业生感恩教育、安全教育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有关要求另行发文通知;五是做好考研学生复试指导和服务工作。

4.政工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印发《湖北文理学院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鼓励政工队伍在立德树人方面干事创业;二是启动2021年辅导员专项奖励发放;三是启动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辅导员职业能力素质大赛、育人故事分享会等赛事,进一步提升政工队伍能力素质;四是启动政工队伍校本培训工作。

二、关于校团委工作

1.持续推进“青年大学习”行动。不断扩大“青年大学习”覆盖面,着力提升参学率,有效提升学习实效,各院参学率应不低于65%。

2.开展“五四”系列工作。一是制定下发五四评优方案,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评优活动;二是举办“五四”系列纪念活动(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另发);三是利用全媒体资源扩大对青年典型的宣传,发挥典型引领示范效应。

3.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启动“红色经典流传”歌咏比赛相关工作。(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4.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抓好个人自学;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是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全校开展党史知识竞赛活动。

5.开展“世界读书日”主题活动。一是举办湖北文理学院“诗词大会”第四季,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爱好,激发同学们对诗词的热爱;二是开展朗读者第二季——“颂党史、唱党歌”读书活动,通过颂读党史故事、唱革命红歌,学习了解党的历史,增强青年大学生的责任意识与担当意识;三是依托经典读书100、草庐文学社等组织开展“红色经典”读书活动

6.做好志愿服务相关工作。一是认真做好“雷锋月”总结工作,从活动实效、社会影响、媒体报道、特色总结等方面,结合各学院工作实际进行综合评比,择优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二是深入开展“格桑花”周末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拓展“格桑花”志愿服务内涵;三是广泛动员符合创建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申报创建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做好创建申报的指导。

7.做好“百生讲坛”相关工作。一是根据团省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团学组织中持续深化“百生讲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进四信”活动的通知》精神,抓好本级活动的组织实施;二是拓展“百生讲坛”活动覆盖面,精心培养优秀主讲人和活力团支部。

8.做好“挑战杯”相关工作。联合创新学院做好“挑战杯”校赛的组织、动员、评审、表彰及申报工作。

三、关于经济资助和武装工作

1.做好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确保及时发放到位;做好日常的贫困生资助工作。

2.做好春季入伍学生统计和资料整理工作;启动秋季征兵工作;做好优秀大学生士兵巡回报告会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民兵整组工作。

四、关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开展大二三异常心理学生的团体辅导和面谈评估工作。根据心理普查结果,通过面谈评估和团体辅导工作,对心理问题学生按照轻中重分类,及时更新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学院重点关注学生名单,积极化解各类隐患。

2.召开4月心理研判会,做好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

3.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培训。针对学生心理骨干和政工人员开展心理健康培训,提高心理骨干队伍的专业素养。

4.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活动。一是以“情绪管理”为主题,开展班级心理主题班会和学院心理健康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第七届“21天习惯养成计划”。三是组织策划第十二届心理健康月活动,确保心理健康月活动顺利进行。

 

 

 

学工部(处)·团委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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